据住建部门消息,日前,《蓬莱市城市容貌标准(听证稿)》顺利通过听证,待政府批准后即可实施。
据悉,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就出台了城市容貌标准。现行国家城市容貌标准实施于2009年5月1日。我市依据国家标准和《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》规定,结合蓬莱实际,在借鉴全国20余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,于2011年年初开始制定蓬莱城市容貌标准。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反复修改完善后,于2012年底形成了《蓬莱市城市容貌标准(听证稿)》,并于近期举行了听证会。
据了解,《蓬莱市城市容貌标准(听证稿)》对建(构)筑物、城市道路、园林绿化、公共设施、广告设施与标识、城市照明、公共场所、城市水域和临街居住区等方面作出明确规范。(游正新、张鸿韫)
来源:蓬莱政府网